为深入学习《中共福建省委党史研究和地方志编纂办公室印发<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委党史方志(2024)20号】,4月17日下午,党史方志研究室所有成员、信息技术科(图书馆)、对外培训科部分成员在校(院)619室观看学习由曲青山主讲的《新时代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基本遵循》。
观看后,处室主任蔡荫强调:应该把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主要的政治任务。为此,
一、要全面学习领会《条例》的主要内容:
《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是系统规范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具有很强的政治性、规范性和指导性,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提供了根本遵循。
《条例》共六章、三十四条。第一章“总则”,主要包括制定《条例》的目的和依据、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作用、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原则和对象等内容。第二章“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主要包括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领导体制、党委(党组)职责、基层党组织职责等内容。第三章“党史学习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党的历史结论和领导同志重要论述、党史基本内容、党的历史经验、伟大建党精神、正确党史观等内容。第四章“党史学习教育的主要方式”,主要包括党员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基层党组织活动、学校思政课、红色资源、重大主题宣传和纪念活动、媒体宣传、基层宣传宣讲等内容。第五章“保障和监督”,主要包括科研支撑、学科保障、人才保障、纪律要求、经费保障和使用、监督检查、评估和奖惩等内容。第六章“附则”,主要包括解释机关、实施日期等内容。
二、要推动《条例》学习走深走实。为此着手做好以下工作:
(一)制定一套学习《条例》方案;
(二)组织一支宣讲队伍;
(三)确定一批宣讲题目,写好宣讲提纲;
(四)持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八进”活动;
(五)内部出版一套“党史学习常态化长效化”系列参考资料;
(六)出一批成果,力争形成《资政报告》并在《平潭时报》理论版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