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校(区行政学院)
常务副校(院)长:陈国华
副校(院)长:任国华
梁 虹
党史方志研究室主任:蔡 荫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区党工委管委会有关史志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区史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并组织实施;
2.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区史志工作;
3.征集、整理保存史志文献和资料,组织编写中共地方党史、重要口述历史、重要党史人物、回忆录、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等;
4、加强史志专题研究,编辑出版史志专著,为党的建设和区党工委管委会决策提供历史借鉴,并用史志研究成果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宣传教育活动;
5、负责审核拟公开发表或出版的本地区以地方史志为主要的内容文献、书报、刊物、影视作品、展览及纪念馆等;
6.负责编制区党工委管委会大事记;
7.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史志资源,建设管理史志地情网站,为社会提供服务;
8.加强史志队伍建设,组织史志队伍培训;
9.完成上级史志部门和区党校交办的工作任务。
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校(区行政学院)党史方志研究室现有负责人1名,副主任2名,科员2名,主要从事地方党史、志鉴等的编纂、出版工作。
“1981年6月,成立平潭县委党史征集委员会,县委副书记林涛为主任。1982年6月16日,平潭县委党史征集委员会改为县委党史征集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高扬龙任组长。7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负责征集编纂我县党史的工作。1990年7月改称为县委党史研究室。”
——《组织史资料》《县委大事记》
“1985年成立县志编纂委员会,1995年1月改称为平潭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主任汤森金,1989年由林文宝任主任,1995年4月下旬,县长方志恭兼任主任。”
——《平潭县志(1949-1995)》
“中共平潭县委党史研究室在县委领导下开展党史工作的研究部门,为县委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核定机关事业编制3名,领导职数主任1名。党史研究室工作人员按照参照试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和公务员工资制度。”
——中共平潭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平潭县委党史研究室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岚委办〔2005〕44号)
设立区党史方志研究中心,为区党工委办公室(区管委会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其主要职责为“承担区党工委交给的地方党史和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的征集、研究、编写工作,组织编辑、撰写、出版有关著作和资料”,核定该中心事业编制6名(行政管理人员2名,专业技术人员4名);科级领导职数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经费渠道为区财政核拨。
——关于调整设置区党工委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的通知(闽岚综实委党群〔2013〕71号)
2015年10月,调整设置区党工委办公室(区管委会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将平潭县委党史研究室、平潭县县志办并入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史方志研究中心;重新核定区党史方志研究中心事业编制9名。
——关于调整设置区党工委办公室(管委会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的通知(岚党群〔2013〕146号)
组建区党工委党校,加挂区行政学院牌子,机构规格为相当正处级。将区党工委党校(区干部职工学校、区行政学院)、区党史方志研究中心成建制整合到区党工委党校。
——关于印发《平潭综合实验区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岚综委办〔2019〕7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