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林慕曾烈士亲属向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校(行政学院)捐赠1件红色革命文物,为林慕曾在1944年3月亲笔手书的《论信仰》手稿复刻品。校(院)委会成员、四级调研员、党史方志研究室主任蔡荫代表党校接受捐赠,并为林慕曾亲属颁发捐赠荣誉证书。
林慕曾,1914年出生于北厝天山村,先后任长乐壶井抗日游击队、沿海突击队队长等职,因其准确射击、屡建奇功,有着神枪手的美名。1944年在福清江阴隐蔽期间,他写下《论信仰》一文。1945年林慕曾在东洛岛受伤被捕,在狱中他写下自挽词“杀首足千秋,黄炎民族应有恨;伤心唯一事,白头老母更何依。”在将身上大衣留给战友御寒后,他慷慨走上刑场,为革命英勇就义。1956年,福建省人民政府追认林慕曾为革命烈士。林慕曾《论信仰》手稿原件现收录在福建省革命军事博物馆,并向上申报国家一级革命文物。
下一步,区党工委党校(行政学院)将用好用活这些红色文物,把文物承载的红色故事挖掘好、展示好,发挥好红色文物在党史编研及主题教育中的作用。